2015年9月24日 星期四

《世界帝國二千年:一部關於權力政治的全球史》──譯序

這本書的誕生

  八月中,我在台東待了幾天,順道去了一直想逛逛的史前文化博物館。入館動線首先直達二樓,一開場是「重返水思路:奇美部落Kiwit特展」,接著走幾步,才是從台灣島地理、生態環境形成講起的常設展。二樓與地下一樓間有一條可以上下的斜坡步道,隨著步子螺旋而下,人類也跟著演化,演化到地下室時史前文明才於焉開始。

  這條演化的道路上有塊牌子,特別提到人類是唯一有語言能力的動物,能抽象思考,完成其他物種難以成就的事。以人類為主題的書似乎都會強調人類的抽象思考能力,也都把文化與文明成就歸功於斯,卻很少同時強調抽象思考泛濫所造成的危害。其中之一,就是把想像、虛構、比喻出來的事物當真的傾向。日常生活中,人們常常把政府、地名、政黨當作言談裡、執筆下的主詞或受詞,配上各種動作,說得就像個活生生的東西一樣。這時,它們的「所作所為」或者讓人額手稱慶,或者讓人義憤填膺,或者崇高,或者卑劣。對待這些抽象名詞與集合名詞,就像對人一樣:愛它們,恨它們,幾乎渾然不覺──這些抽象的東西不過是方便的產物,起方便的作用,其實並不存在;正是因為太過方便,所以就弄假成真了。

  就像帝國、民族、主權、國家,以及主權平等的民族國家。

  人們因為虛實不分而凝聚,也因為虛實不分而是非不分。許多人在探討政黨、國家、族群衝突時,都拿實際利益或價值觀作為敲門磚,鮮少從人類抽象思考的能力,以及隨之而來的、混淆抽象事物與具體事物的傾向來思考。以虛為實,以假為真,永遠找不到真正的問題所在。打倒了上一個虛假,並不會帶來下一個真實。

  近百年來,曾經當道的帝國似乎把路讓給了主權平等的民族國家。人們一度(現在亦然)將民族與主權當作仙丹妙藥、理所當然,當成人類歷史發展的歸趨,甚至還時空倒錯,將民族、主權等近代才出現的抽象發明,視為自古以來神聖不可侵犯、不可分割的存在。點出這種錯覺,正是本書作者珍.波本克以及弗雷德里克.庫伯此時寫起帝國的原因──打倒了帝國,帶來了主權平等、各自獨立的民族國家,但世界卻沒有因此更為太平。民族的想像與想像的民族造成了種族清洗的慘劇,主權平等的幻覺也無法阻擋一國在政治、經濟與文化領域中去壓迫、侵略、否定另一國的存在。人們甚至進一步以抽象的主權國家為單位來建構出國際社會,把國家比喻為行動者,以主權為基礎設計遊戲規則。但在現實世界裡,即便遵守遊戲規則,滿足各種條件,也不見得就能獲得承認,一如台灣的處境。

  國際層次上如此,但脫離國與國的層次,類似的情況也會在國家內頻頻發生。泰半浮之於表面的公民權利平等掩蓋了各種文化差異,而主權國家堅持(看,用擬人、具體的方式談論抽象的事物,這多麼難以避免)對內擁有最高主權,彷彿握有主權,便能細密控制人民;一旦習慣把抽象概念當真,就會迷失在「民族至上」、「主權至上」、「國家至上」那一套,揭櫫抽象大義來處理現實中的差異問題。

  台灣亦若是。原住民傳統領域屢遭侵犯,各族文化也在國家大旗介入下遭到閹割。史前博物館的Kiwit特展展品,原先正是奇美原住民文物館陳列的部分文物。今年四月一日,瑞穗鄉公所在未與部落溝通的情況下逕行撤換代表部落共識的文物館館員,引起部落抗議,最終族人更決定將所有文物撤出文物館,以維護部落自主權。Bunun前往故土嘉明湖祭祖,居然被要求繳費;Payuan自製獵槍狩獵以供祭儀之用,卻因政府部門禁止後膛槍而遭判刑;Mqmgi風景優美,引來大批遊客,而地方政府認為觀光有利可圖,在未經溝通的情況下開挖產業道路,導致當地Truku鳴槍封山……。如果說主權真的在民,那,是什麼樣的主權,什麼樣的民?再說,台灣人習以為常、舉國放假的春節、端午、中秋一共將近一周假期,守歲、拜年、回娘家、出遊,好不暢快;但「原住民」的「歲時祭儀」在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下,每年只有一天假期,就連Amis/Pangcah最重要的、需時數天的、時間點就是跟「三大節」不同的ilisin也不能免;更別提許多人以觀光為名影響祭典,堪比外國人自動自發跑到民家裡看人吃年夜飯一樣。當我們以「經濟發展」、以公私部門的「統一」與「一貫」為理由,要原住民也放「三大節」,卻又規定「歲時祭儀」一年一天時,其實就是一種壓迫(而且還不自知),其根源正是來自抽象、虛幻的一致性。

  民族國家、主權國家具有排外、對內追求一致性與最高權威、領土邊界明確的特性;它們面對差異的方式,就是抹除差異。但差異卻是帝國必然要面對、更是攸關長治久安的現實情況,而差異政治(Politics of Difference)恰好就是另一個值得我們研究帝國的原因。由於帝國幅員廣大,統治者(無論是皇帝、國王、政黨、總統還是議會)與被統治者都必須直接面對人群間的差異,進而試圖操弄、調解、利用這些差異,以達成帝國的目標。若與帝國相比,民族國家的歷史短得可憐,處理差異的方式粗糙如生瓜蛋子。那,為什麼不從帝國的發展中學習尊重、保存、處理差異的方式,認清什麼叫操弄,什麼叫尊重?此時,重新研究帝國──尤其是研究世界歷史中確實存在過的帝國,而不是玩弄主權與民族等各種想像出來、各自表述用的抽象政治原理──或許可以找出更多寬容的選擇。

  在本書中,作者直指民族國家本身,以及這種政治想像所帶來的問題,並點出「帝國必然會分裂、發展為民族國家」這樣的傳統觀點有何謬誤:千年來,各個帝國的國祚都遠長於所有民族國家;光是這一點,就能夠駁斥那些將民族國家視為自然發展結果的論點。為了證明帝國政治手法的靈活權變,本書討論了兩千年來世界各地的帝國,探討這些帝國在發跡、擴張、守成、崩解的過程中如何面對差異,如何透過各種中間人來管理廣土眾民、維持和平,而帝國內的中央政府、中間人與民眾彼此又是如何交手、如何開拓自己的政治選擇。除了關注帝國內部,作者也同樣重視帝國之間的互動,這些互動也同樣影響著帝國政府、代理人與人民。帝國並不存在於真空,而是存在於彼此互動的脈絡之中。

  本書也談帝國的形成。帝國不必然來自君主國。部落、族群、城市國家、邦聯,甚至連脫離殖民地位的國家,都曾經發展為帝國──而且至今仍然是個帝國。分權的共和體制同樣也有可能演變為帝國:歐洲人過去思思念念的理想帝國──羅馬──就脫胎於共和制度。等到帝國形成之後,「追求同質性或異質性」就成了帝國統治者必須面對的重要問題。有些帝國求同存異,有些帝國則抹平差異,排除異己,結果動盪不安。要知道,羅馬元老院與羅馬人民(Senatus Populusque Romanus)和秦、漢之所以國祚千百年,靠的不是推行國語,也不是合於憲法的歷史教育。

  主權的反思則是全書的潛臺詞。主權──或者說最高統治權──從來就不是如如不動、看得見摸得著的物理性存在。教科書總告訴人們:十七世紀的《西發里亞條約》(Treaty of Westphalia)奠定了近代主權國家體系;但這其實是把後來的政治想像投射回到幾百年前,與歷史事實不合。主權從未因為《西發里亞條約》而成為顛撲不破的真理,無論是條約簽定前還是簽定後,主權仍然以各種不同分層、分割、模糊的方式出現。條約簽定前,歐洲各國國王與各個層級的領主透過繼承與誓約等私人關係,建立起疊床架屋的政治組織,為自己加上諸多頭銜;但各地統治權即便一時聚焦在單一個人身上,也不代表統治權就此合併。條約簽定後,世界舞台上更是出現了奧匈雙元帝國、不列顛國協、德意志帝國、美利堅合眾國以及現今的歐盟、俄羅斯聯邦等主權層次豐富的政體。無論是叫「imperium」、「sovereignty」、「sobirania」、「суверенитет」、「主權」還是「主权」,都不是萬世一系的東西:羅馬可以四帝共治,英格蘭與蘇格蘭也能有各自的足球代表隊;美國跟法國、俄羅斯買過地,大清國則割過地;加泰隆尼亞曾經是個國家,而俄羅斯甚至曾經不是個國家……。一旦太過相信「自古以來」、「淵遠流長」,就會讓人忽略世界歷史發展中主權與政治權力分配曾經有過、未來也能夠擁有的豐富可能。

  本書篇幅雖然不少,但這是因為作者處理的時空範圍大得出奇的緣故;就一本涉及數十個帝國、討論全世界(除了南極洲)的書來說,本書絕不拖泥帶水。讀者讀完提綱挈領的第一章後,完全可以順著自己的興趣,跳進書中的任何一章,無須擔心前後銜接的問題。一旦有涉及其他章節,行文中也已指出讀者能夠參閱的部分;按照章節的順序讀下來,更是能對世局的變化有全面的理解。雖然每一章討論的都不只一個帝國,每一個帝國也絕不會只出現在一章當中,但它們之間的承續與互動仍舊呈現得非常清楚。這不是一本針對單一帝國進行是非功過評說的書,也不是為了聲討帝國、或是為帝國翻案而寫的書──要翻,也是翻民族國家與主權的案。書裡沒有詰屈聱牙的理論,也沒有滿書袋的專有名詞,更不會在無關緊要的史事上打轉。直來直往,拳拳到肉。

  身為翻譯本書的人,我想談談兩個譯名的選擇,略表譯書時一詞之所繫,可能關係到多少思量:它們分別是「奧斯曼」/「鄂圖曼」,以及「王家」/「皇家」。長久以來,國、高中歷史教科書裡多把Ottoman Empire稱為「鄂圖曼帝國」或「鄂圖曼土耳其帝國」,但翻譯本書時,我選擇將之譯為「奧斯曼帝國」。這有幾個原因。其一,Ottoman Empire命名由來是奧斯曼一世(Osman I)這位王朝的開創者,而Ottoman實為奧斯曼之名經希臘語、拉丁語以至於英語多次轉譯的結果。若回歸奧斯曼土耳其語,翻譯為「奧斯曼」不僅較貼近原音,也能與奧斯曼之名連繫在一起。其二,則與「鄂圖曼土耳其」一詞有關。在台灣,「鄂圖曼土耳其」或「鄂圖曼土耳其帝國」幾乎成為定語,一提「鄂圖曼」,就會接上「土耳其」和「帝國」(塞爾柱帝國[Seljuk Empire]的情況亦然)。但若重返過去,重返奧斯曼人對自國的稱呼,無論是「神聖奧斯曼國」(Devlet-i Âliye-yi Os-mâniyye)、「永恆之國」(Devlet-i Ebed-Müddet)還是「固若金湯的奧斯曼人之域」(Memâlik-i Mahrûse-i Osmanî),都並未強調「土耳其」或「土耳其性」。

  作為帝國,作為歐亞草原出身的突厥語族人所建立的帝國,作為一個征服拜占庭、意欲繼承羅馬的帝國,奧斯曼帝國其實是個海納百川、坐擁多元文化的國家。蘇丹為了避免貴族階級出現,於是從外族、從異教徒中尋找自己的配偶以及未來的國家官員;至少從統治階級的血緣來看,奧斯曼帝國就不純是由土耳其人主導的國家,統治者並未樹立土耳其文化霸權,帝國內各族群同樣也保有自己的文化。奧斯曼帝國一直要到十九、二十世紀之交,內憂外患之際才開始推動「土耳其化」與「伊斯蘭化」,而帝國不僅因此失去其多元特色,失去包容各種文化的「奧斯曼性」(Ottomanness),更失去了號召各個族群的統合力,血流漂杵便在不遠處。

  「鄂圖曼土耳其帝國」這樣的稱呼,多少會影響到人們對這個國家的認識,在時序上前後顛倒,將現代才出現的土耳其國家概念投射回過去,過度強化奧斯曼帝國與土耳其的關係。我想,若改用「奧斯曼」這個翻譯,或許有助於讓讀者漸漸習慣將「鄂圖曼」「土耳其」「帝國」的連結斷開到適當程度,讓「鄂圖曼土耳其帝國」不再是個反射動作,進而開始思考歷史中「國家」或「朝代」的「延續」究竟是事實,還是想像的投射。

  另外則是「王家」/「皇家」之辯。Royal(或西班牙文的real)一詞,指「國王的」、「女王的」、「王族的」,而非imperial所指的「帝國的」、「皇帝的」。日常語言中「王」、「皇」類詞的混用稀鬆平常,也有人主張「約定俗成」。不過,在能夠堅持的地方,我仍認為應該堅持。決定翻譯名稱其實是種角力的過程,就像決定England、Britain要譯為「英國」、「英格蘭」或「不列顛」時那樣的權衡。放到十年前,堅持不用「英國」、堅持根據語境和歷史各別翻成「英格蘭」或「不列顛」的做法或許共鳴不大。但念念不忘必有迴響,十年過去,已經愈來愈多人從這個例子注意到翻譯對認知的影響,也了解到「國家」與「主權」能夠以許多不同方式存在的事實。翻譯或許不用定於一尊,但應該表明其理路,以供來者辯。說不定有一天,人們能清楚知道東/西羅馬帝國是同一個國家,知道拜占庭帝國就是羅馬帝國。

  帝國、民族、主權、國家,以及主權平等的民族國家,它們全都是想像、虛構、抽象的事物,是因為有「信念」或「信任」的灌注,它們才得以發揮作用;至於其作用是好是壞,則端視人們對它們的執著有多麼狂熱,誤假為真的程度有多麼嚴重。希望有一天,虛實不再不分,「大義」與「不朽」不再猖狂,也不再有人貪著其事,四處揮舞它們。



馮奕達 
二〇一五年處暑於淡水公司田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