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6日 星期五

想起《有不為齋解》

  倏地想起林語堂和他的《有不為齋解》,他講了一連串的有所不為,還挺痛快的。雖然不會把自個兒的房間取個這麼好聽的名字,但我也覺得我有一連串的有所不為,雖然沒他的那麼了不得。

  他說,「我本覺得我的所為是應該求上帝的寬恕的,但事實上我的不為倒確是我的長處,這些總會使我上天堂的」,這其實是故意謙虛。他哪裡是因為怕被罰所以才不為,這看看他的原文就知道了。

  http://www.linyutang.org.tw/big5/lin-writings2.asp?idno=4

  因為我不是基督徒,自然也不求上帝寬恕;我求自己寬恕,或者說,我努力不作讓自己罵自己的事。通常,作了多餘的事,就滿欠罵的;要是多餘的事還重複作,那就欠打了。這是我這兩、三年來的行為準則。努力作,真的做不到,也要原諒自己。但這些有所不為,也讓我感覺越來越有自己。

  來數數看吧。

  我不會在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的情況下,按任何一個讚。所有的讚,都是有原因的。(嘩!馬上感覺到跟林語堂的時代差異。)

  不願意做的事情,我不會假裝願意。

  我不會開不用的電燈,不會隨便開冰箱門。

  等完紅燈,我不會急催油門,也不會騎必要以上的速度;就算後面有汽車嫌我慢、按我喇叭,我也不會超速,更不會讓他。他想超速是他家的事,與我無關。

  不會看的書,我不買……了。這證明我以前會做這種事。現在要改進。CD、還有各種東西都是。不然打手心。

  我不擺老,就算自己比別人大十歲也一樣。

  己所不欲,不施於人。

  我不讓自己吃過多東西,不趕著把東西吃完,不大魚大肉。

  我不隨便拍照,更不拍假掰照。絕不會偽裝自己在拍沙龍照。我也不會沒事就告訴別人我去哪裡,吃了什麼,用了什麼,買了什麼。當然,我還是讓別人知道我上了大屯山助航站,因為那是別人主動幫我拍的照片,我謝謝他。

  自然的美景,是自然的,不是我的。如果我用像機拍了照,那絕對不是妄想把什麼給留下來,當作自己的。「美好的事物不求注意。如果喜歡某個片刻,我不會讓相機來分心,就停在那個瞬間。」(Beautiful things don't ask for attention. If I like a moment, I do not like the distraction of the camera, so I stay in it.) 同理,我不會妄想拍出好照片、寫出好句子、唱出好聲音,更不會妄想留住他們;如果曾經有這麼一個瞬間,他們極致了,那也只是那一刻的事,不要帶走。

  我不隨便加別人臉書好友,也不隨便接受要求。我絕不邀請別人按什麼讚,但我不反對有人邀請我。有些朋友是真誠的分享,我很感激。至於只是想幫多換幾個粉絲的,還是算了吧。

  我絕不隨便酸人,也不隨便反話。我絕不為了逞口舌之快,或是為自我感覺良好,而去批評人、事、物。

  如果我有了什麼成長,也不會廣播給全天下知道,騙別人關注。

  我不會太久不運動,保持體能與體態,是尊重自己的身體。我不擁有自己的身體,只是有一部份的使用能力。五臟六腑、淋巴血液、骨頭筋肉,「如求得其情與不得,無益損乎其真」,要尊重他們。

  我絕對不奉承別人,我也不說場面話,但我可以看場面,選擇不說話。要說,就得是真話。

  益者三友,損者三友;我不作損友,至於友直、友諒、友多聞,最要緊是當直友,然後諒友,最後才是多聞友。多聞是自己的事,不是為了別人。

  可以進步,我絕不退步。

  因為我沒有信上帝,所以我的這些不為,都不是為了別人。我怕被罵,不好意思受稱讚,只是個扭怩的小小心靈,土星落五宮、想玩又常逡巡不前,但我知道自己是個認真的孩子。我不隨便,尤其不對自己隨便;不對自己隨便,就不會對別人隨便。

  我絕不因為不想要有孤單的感覺,而去做任何可以忘掉這種感受的事。我絕不逃避。

  大抵如此。希望有所不為以後,我可以更有為。